《北京反腐败宣言》诞生
本报北京11月8日电(记者陈婧 刘世昕)今天,备受外界关注的APEC各成员经济体在APEC框架内的“反腐败宣言”如期落地。这是APEC第26届部长级会议达成的一揽子共识内的重要部分。根据这一宣言,亚太地区的反腐网络将真正成形,腐败分子的“天堂之门”将被重重关上。
外交部部长王毅今天在记者会上介绍,在此次北京APEC部长级会议上,各方主要达成6点共识。其中一个亮点是,在中方推动下,今年APEC加大反腐败合作力度,通过了《北京反腐败宣言》,成立APEC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在亚太加大追逃追赃等合作,携手打击跨境腐败行为。
《北京反腐败宣言》主要有8项具体行动,包括——
重申拒绝庇护涉腐人员的承诺,并通过采取引渡、司法互助以及追还赃款等方式来落实。
考虑引入国内立法,赋予追脏措施更多的灵活性;并力争加快在预防、调查、起诉和惩治腐败犯罪方面的国际合作。
加强APEC各经济体之间的信息共享,依据各国法律法规,对涉腐政府官员以及涉案赃款的跨境流动等信息实现共享。
全新考量通过现行的国际法律工具加强双边合作,打击腐败行为的可能性。例如利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和《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以及如《APEC反腐败和加强透明度行动计划》等相关倡议。鼓励成员经济体在适当的条件下,签署双边引渡协定和双边法律协助协定,欢迎任何根据成功的模式制定的反腐败计划。
建立APEC反腐败机构的网络,以及执法机构(ACT-NET),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行政工作。
通过支持和参与ACT-NET和其他多边网络来加强国际合作。在适当情况下,探索现有机制的潜力,促进在执法、监管、金融情报机构等方面有效的国际、地区和双边合作。支持发展和引入新的反腐败方法和行动,为成员经济体的司法部门和反腐败行动提供技术支持。
通过集体努力来培育公平和开放的市场,在适当条件下鼓励成员经济体发起、实施、执行和完善防止贿赂的立法;认可加大防范调查和起诉贿赂行为的跨境合作的重要性,鼓励成员经济体拓宽和加强政府间和企业间关于打击贿赂的对话;欢迎成员经济体开发新的相关手段和指导原则。
通过采取在各成员经济体法律法规范围内的所有可行措施,加强在反腐败案件上的合作。
采取与各成员经济体法律原则一致的一切必要措施,落实和提高透明度,包括加强反腐败机构和反腐败政策,欢迎社会参与反腐败行动;建立措施和制度,保护举报人;高度重视反腐败和执法机关的能力建设;推进交流与人员培训,推进对成员经济体的技术支持。
早在北京APEC会议周开始前,中国外交部部长王毅已在多个场合强调应在APEC框架下加强反腐败合作。“中国在反腐败方面所显示的决心,全世界都已经看到了,我们希望有关国家能够给予中方理解和支持。”王毅10月29日在外交部举行的“蓝厅论坛”上说。
对于《北京反腐败宣言》的落地将产生的影响,南开大学APEC研究中心主任刘晨阳分析:“过去APEC成员间也有反腐合作,但只限于为企业营造更公平的竞争环境,内容‘虚一些’。”他认为,《北京反腐败宣言》的出台,带来了很多实操层面的共识,亚太地区的反腐网络将真正形成,腐败分子的“天堂之门”将被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