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北京车牌腐败案:有的40万一副 有的分文不收
2015年5月25日,北京市交管局原局长宋建国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办理“京A”机动车号牌、受贿2390万元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开审。
北京车牌腐败案:
你在公开摇号,他在私下卖牌
一边是普通公众中签率越来越低的公开摇号;一边却是围绕着北京车牌的寻租腐败。北京购车摇号政策的一个看似细小的制度漏洞:几类京A车牌重新启用由车管所领导依据相关单位或个人的“工作需要”酌情审批,为北京市交管局原局长宋建国等人打开寻租的方便之门。
2016年2月21日,新华社报道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下称北京市交管局)原局长宋建国涉嫌受贿一案作出裁定,驳回宋建国对一审法院判决的上诉,维持原判。至此,宋建国受贿罪罪名成立,依法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6年4月初,宋建国的辩护人,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运恒律师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律师曾三次书面申请要求二审开庭审理,但法院并未接受。
北京是中国第一个实施购买小客车上牌需摇号的城市。2011年1月,该政策实施之初,中签率为1∶10.6,即大概11个人中有1人能摇到车牌。最近一次,2016年2月底,已变为665人中,才有1人能摇到牌照。
一边是普通公众中签率越来越低的公开摇号;一边却是围绕着北京车牌的各种触目惊心的寻租腐败。其中最典型的案例,即为宋建国窝案。
在这起窝案中,受贿者除宋建国外,他的儿子、秘书、司机、副手等多人涉及其中。一个看似细微的制度漏洞,为设租者打开了方便之门。车牌的寻租价格,有的高达40万元一副,有的则几千元,有的甚至分文不取。
而直接或间接从这些人手里“购买”车牌者,有人是因为“摇号”不中,有人是纯粹为了面子好看,有人则是为了转手牟利。他们中亦不乏被司法机关以行贿罪论处者,最高录得有期徒刑长达九年六个月。
“酌情”审批的京A车牌
几类京A车牌的审批须依据什么条件,只有一个模糊的规定:“党政机关、国家部委,以及其他单位或个人因工作需要办理审批号牌的,须遵守本规定”,但什么是“因工作需要”,未作具体说明。
宋建国,曾用名宋宝林,1954年11月生于北京。1977年,时年23岁的宋建国参加公安工作。他先后担任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铁匠营派出所民警、丰台分局预审科预审员、蒲黄榆派出所所长、北京市公安局保安服务总公司总经理、北京市公安局保安管理处处长、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局长等职务。2006年10月,52岁的宋建国调任北京市交管局局长。
北京市交管局的职能之一,是管理、发放小汽车牌照。
北京市从1994年8月开始启用、换发“九二式车牌”,彼时只有京A、京B、京C三个号段的牌照。随着私人拥有的小汽车增多,这些牌照迅速饱和。
重新启用牌照成为惯例,一些办理了转出、报废手续的车辆牌照可重新启用。由于京A牌照较多的使用者是中央国家部委和北京市直机关,所以重新启用后的京A牌照,并没有公开发放让普通购车者选取,而是由北京市交管局及下辖的车管所领导“酌情”审批。
司法文件显示,北京市交管局内部规定,交管局局长可以审批京A8开头的车牌,副局长可以审批京A车牌,车管所所长可以审批京A带一个字母的车牌。
这几类京A车牌的审批须依据什么条件,在北京市交管局车管所的《关于启用报废机动车号牌号码审批程序管理规定》里,只有一个模糊的规定:“党政机关、国家部委,以及其他单位或个人因工作需要办理审批号牌的,须遵守本规定。”但什么是“因工作需要”,未作具体说明。
根据北京市交管局车管所牌证科科长的证言,车管所办理来自交管局审批的京A车牌,一般流程是:内部审批单从交管局传到车管所办公室,然后由车管所办公室交给牌证科科长办理。内部审批单上一般都会有分管车管所的副局长的签字;如果是局长宋建国审批的车牌,还会有宋建国秘书王飞的签字。
2011年1月,北京市开始实施“小客车数量调控政策”,即俗称的购车摇号政策。申购小客车需通过抽签摇号,才能取得车牌。
参与摇号的人群越来越多,指标却越来越少,因而中签率屡创新低。
2012年11月,多位从宋建国秘书王飞手中“购买”了车牌的人,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刑事拘留。
2012年12月,58岁的宋建国被免去北京市交管局局长职务。
12月6日,有新华社下辖媒体刊载消息称,宋建国“因涉嫌违纪,正在接受纪检部门的调查”,原因是,“涉嫌利用职务之便,在购车摇号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行为”。
同日,北京市公安局开设在新浪网的官方微博,连发三条辟谣微博,称“此消息不实”。
一年多之后,纪委调查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