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设区市可审批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

25.07.2014  13:04

本报讯 江南都市报记者陈文秀、实习生余幸华、夏小小报道:7月24日,记者获悉,省商务厅本月起将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审批下放至11个设区市和6个省直管试点县(市),要求各地认真做好该项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

根据要求,各地要指定专人负责,尽快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审批的有关制度,确保本地区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审批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