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科院召开“学习《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实施方案》暨‘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研究院’”论证会

13.10.2017  16:45

10月12日下午三点,省社科院召开 “学习《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实施方案》暨‘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研究院’”论证会。这次会议的主题是:认真学习解读《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讨论“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研究院”筹备等事项,并就贵州省如何贯彻落实《方案》、如何申报省领导圈示课题、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等问题进行讨论。

会议由省社科院院长、贵州生态文明研究与评价中心主任吴大华研究员主持。贵州省政协副主席左定超、贵州省委宣传部理论处处长王登发、历史所所长麻勇斌研究员、农发所所长陈康海研究员、党建所所长郭丽研究员、农发所黄水源研究员、历史所周之翔副研究员、社会所黄昊副研究员、法律所贾梦嫣副研究员、民族所李代峰副研究员、农发所邓小海副研究员、文化所卢祥运副研究员、工经所颜强助理研究员等参加了本次座谈会。

座谈会上,吴大华院长首先对《方案》进行了重点解读。他认为,《方案》贯彻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为指引,是对贵州生态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对推动贵州省开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综合实验,建设好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有着重要的战略性意义。

黄水源研究员、郭丽研究员分别对“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研究院”的筹备准备工作做了详细的报告。其他专家就贵州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问题,分别从哲学、历史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等研究角度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省委宣传部理论处王登发处长对省领导交办的 “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研究院”筹备工作的具体方案提出了完善建议,并对生态文明研究与评价中心的研究任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省政协副主席左定超对省社科院在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肯定。他强调,《方案》是中央继去年将贵州省列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之后又一重大举措,对全省加快建设生态文明、推动实现绿色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大家要抓住机遇,认真解读研究《方案》,结合十九大的会议精神,为省委省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制定战术性的策略方针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