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的关键在于群众受益
原标题:医改的关键在于群众受益
昨天有两条新闻和医改有关:一是,4月1日,中央深改组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在有关医改方面,指出要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立足点,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改革,坚持分类指导,坚持探索创新,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建立维护公益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二是,重庆市卫计委、市物价局喊停实施了7天的医疗调价。3月25日《重庆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4年版)》正式实施,对六大类项目价格进行结构调整。该调价实施以来,部分患者表示加重了医药负担,上街表达不满情绪,重庆新医改实施仅7天就“夭折”。医改的走向关乎群众的利益,何去何从,令人深思。
破除医院逐利重在公立到位
当前,公立医院虽名为“公立”,实则具备不少民营属性。有时,他们像民营医院一样,为营业额发愁,甚至下指标、分任务,希望通过种种手段,提升创收能力。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曾痛批这种现象,认为院长一聊天,就会谈到钱,是一种极不正常的价值取向,也客观反映出公立医院逐利的普遍性。
公立医院之所以逐利,与政府投入不足有关。《人民政协报》曾载文称,2013年,政府投入占公立医院收入的比重普遍不到10%。而国际经验表明,政府直接投入占公立医院收入达到30%左右,才能保证公立医院在保持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的同时,按公益性目标运行。若投入不足,只有逐利,才能让医院有发展、职工待遇有保障。
可见,要想破除公立医院的逐利机制,关键要落实政府的办医责任,加大投入,确保公立到位。如此才能让公立医院不为稻粱谋,医生看病不带着利益追求,一心一意抓技术、搞服务,从而让公立医院洗涮“铜臭味”,回归公益属性。
同时,要将政府的钱和医保资金用在刀刃上,不能出现滴漏,或者用错了地方。如在医保资金的给付上,若方式不对,则极有可能补给“过度医疗”和“重复检查”,若收得太紧,又可能导致治疗不足等问题,按病种还是按项目付费,需在医保方面作好政策规划。至于药品改革,从来都是医院公立是否到位的一个指标,假如以药养医继续存在,则政府的办医责任转嫁给了药品,仍是公立属性的失守。只有医疗、医保、医药诸方面互动改革,才能在各种制度上,维护好公立医院的公益性。
此外,人不会嫌钱多,医院和医生也是如此。政府投入再大,医保资金运作再合理,若没有一把戒尺来惩戒逐利冲动,也无法破除公立医院的逐利机制。打击行业歪风,维护医疗清廉,再加上医生能从政府的投入中获得较高收入,还可以通过多点执业等合法途径来体现劳动价值、提高职业尊严,就会形成不想、不会、也不敢逐利的良好局面。
应吸取重庆新医改“夭折”的教训
重庆市卫计委、市物价局喊停实施了7天的医疗调价。其表示,于4月1日起调整信息系统,尽快恢复调整前医疗服务项目收费结算系统。4月2日至18日,各医疗机构退还新旧版本差价中患者多支付的费用;对调减项目少收的费用,由医院记账处理。
重庆新医改实施仅7天就“夭折”,其间发生过尿毒症患者因透析费用飙升,而上街表达不满情绪的事件,一度引发民众聚集围观,致使事件扩散开,网友对医改方案议论纷纷。由于重庆是全国新医改试点城市,其改革方案的走向及结果,对其他城市来讲将起到参考作用,也会影响到全国民众的切身利益,不能不慎重对待。
显然,重庆市紧急叫停新医改,恢复旧版医疗收费系统,并退回患者多支付费用,乃是正确的做法。毕竟新医改遭遇患者强烈不满,公众质疑之声过大,需要先停下来,检讨与反思新医改方案的不足之处。而从重庆市物价局、市卫计委公布相关医疗调价内容,到3月25日正式实施,只用了一周时间。而从正式实施到昨日喊停调价,也只用了一周时间。
可见,重庆新医改政策的出台过于仓促,前期的调研工作没做到位,缺乏足够的公示时间,对民意的反馈没有认真听取,以致新医改难以获得市民的广泛认可,甚至出现部分患者治疗费用大幅飙升的情况。而紧急叫停的做法,乃是亡羊补牢,在社会负面影响已经出现,且波及到更多人的情况下,被迫采取的行为,从时间反应上,还不够及时果断,对尿毒症患者的街头诉求,也没有做好安抚工作,亦需要予以批评。
如果从医改方向来看,重庆新医改的路线并未偏离轨道,乃是遵照提高诊断治疗服务费用,降低医用设备检查和检验类医疗服务项目费用,以改变重检查而轻治疗的问题,体现医护人员的专业价值,让医护人员可以凭借自身技能赚钱,不再依赖于开大药方、大检查,从而摆脱“以药养医”的痼疾。可是,在具体细节里面,却忽视了改革之后,部分疾病诊断治疗费用涨幅过大,加重患者的经济负担,引起市民的强烈反弹,这是导致新医改“夭折”的主因。
可见,需要吸取重庆新医改“夭折”的教训,对医改方案重新梳理,剔除掉不合理的内容,综合评测相关疾病的检查治疗费用,避免加重患者的医疗负担。医改要以人为本,既要提高医护人员的职业尊严,引导他们走专业技术赚钱的道路,又要保障患者的利益,平衡诊断治疗与检查项目,不可过度倾斜某一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