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航贵阳医院通过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的公示

06.06.2016  21:41

  根据国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三级综合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我委于2016年4月14 日组织省级综合医院评审专家组,对贵航贵阳医院进行了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评审结果经省卫生计生委主任办公会审议,该院通过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6年6月6日—12日17:00时。

  联  系  人:李  敏、刘志远

  联系电话及传真:0851-86837337,86827117。

  贵州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