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
贵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
谌贻琴主持并讲话
3月24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贵阳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谌贻琴主持会议并讲话。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慕德贵,副主任李飞跃、桑维亮、王忠、杨永英,秘书长李三旗出席会议。副省长谭炯,省法院院长韩德洋,省纪委省监委、省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49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在表决通过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后,会议传达学习了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二十六次会议,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精神。
谌贻琴指出,今年全国两会是在“两个百年”交汇的重要历史节点,是在我们党迎来建党100周年的历史时刻,是在“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起步之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时机非常重要、意义非常重大、成果非常丰硕,是一次高举旗帜、继往开来、凝心聚力、团结奋进的大会。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围绕贯彻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十四五”时期贵州高质量发展需求,做好人大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全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落地见效、开花结果。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作《关于修改<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条例><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个别条款的决定(草案)》的说明;省司法厅关于《<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的说明;省教育厅关于《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省人大外事侨务委员会关于《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修正案(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遵义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六盘水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毕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铜仁市电动摩托车管理条例》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民族宗教委员会关于《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审议结果的报告。
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市(州)和部分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记者 权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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