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县水务局贯彻落实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干部作风“十不准和八个决不永许”

09.12.2014  18:42

      11月30日,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印发了《贵州省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贵州省党员干部作风“十不准”》和《八个决不永许》,为把“十严禁”、“十不准”“八个决不永许”落实到行动上,真正做到令行禁止,该局采取“四举措”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第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12月8日,该局组织全局副股级以上中层干部30余人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会,局领导全文传达学习了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干部作风“十不准”和“八个决不永许”的通知精神,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干部作风“十不准”和“八个决不永许”的各项规定,自觉按照“十严禁”、“十不准”和“八个决不永许”严格要求自己,打造一支政治过硬、纪律严明、作风正派、严于律己的为民服务、清正廉洁的水利干部队伍。

第二,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宣传教育。会议认为,为了使全体党员干部牢记政治纪律“十严禁”、干部作风“十不准”和“八个决不永许”,要将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干部作风“十不准”和“八个决不永许”,张贴在局党政务公开栏上,让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上下班都能看到,做到时刻提醒自己。

第三,强化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严格监督检查,坚决拥护党的决定,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重大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带好头,守住廉洁底线和职业道德,进一步加大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力度,做到警钟长鸣,加强自律;建立完善制度,提高执行能力;加强学习,提高作风效能。

第四,认真对照检查。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在元旦、春节和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对照“十严禁”、“十不准”和“八个决不永许”的规定,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将贯彻“十严禁”、“十不准”  和“八个决不永许”的规定落到实处。

      县第四纪工委书记肖长友,县水务局班子成员和副股级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周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