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砺奋进的五年 喜迎党的十九大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连续四年全国领先

09.10.2017  11:01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填补了我省农村居民和城镇非就业居民养老保险长期以来的制度空白,标志着我省养老保险城乡全覆盖的制度体系最终完善。

制度从全覆盖走向制度统一

2009年我省开始启动新农保试点,2011年启动了城居保试点。2012年,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实现了全覆盖,比原定的2020年实现全覆盖提前了整整八年。2014年6月14日,省政府印发了《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黔府发〔2014〕20号),将我省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前完成了国家提出的“‘十二五’末基本实现两项制度合并实施”的要求,标志着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的目标得以实现,是推动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公平、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的重要举措。

参保扩面连续四年全国领先

2012年参保人数由1260万人增加到2016年1700余万人,四年共增加440余万人。2016年贵州新增50多万人,新增参保总量位居全国第一,参保扩面连续四年位居全国前列。

中央补助转移支付资金持续投入

2012年至2016年,共获取中央补助转移支付基础养老金达到154.47亿元,让广大60岁以上老年居民有了基本的养老保障,更多更好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基金累计结余逐年增长

2012年至2016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逐年增长,分别为29.04亿元、43.99亿元、59.76亿元、75.82亿元和91.36亿元。2016年比2012年增加62.32亿元,年平均增长33.68%。

经办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我省自2016年开始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社保金融一体化平台建设工作,较好地解决了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生存认证、养老金领取等群众足不出村享受社会保险和金融服务问题,利用信息化提升社保公共服务能力。

促进我省经济的整体发展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让城乡老年人参保后,每年将至少增收840元,有效的改善了城乡居民基本生活,领取的这部分养老金基本用于消费性支出,促进了贵州扶贫开发和经济的整体发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改变了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缺失的现状,实现了从服务城镇向统筹城乡的重大转变,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开展,提高了参保老年人生活质量,减轻了年轻人赡养负担,社会认同感增强,家庭矛盾和纠纷得到缓解,促进了家庭和睦、邻里友好、社会和谐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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