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闭幕

28.09.2015  11:10

  表决通过人体器官捐献条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条例等表决通过关于确定设区市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的决定等

  9月25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在贵阳闭幕。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龙超云主持第三次全体会议,副主任禄智明、傅传耀、袁周、周忠良出席会议。副省长何力,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潮,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袁本朴列席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43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贵州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贵州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条例》。

  会议表决通过了《贵州省地方立法条例修正案(草案)》。会后,条例修正案草案将进一步修改完善,再提请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表决。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3件法规个别条款的决定,关于确定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教育条例》的决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任免案,会议经表决,决定任命廖飞为贵州省科学技术厅厅长、马宁宇为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并现场颁发了任命书。

  会后举行了“人大讲坛”,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机关党委副书记、国家法室副主任孙镇平应邀作了题为《关于立法法的几个主要问题》的专题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