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国协定"与"特殊地位法"能否助乌克兰走出危机?

17.09.2014  20:21

中新社北京9月17日电 题:“联系国协定”与“特殊地位法”能否助乌克兰走出危机?

作者 马佳佳 文龙杰

乌克兰最高拉达(议会)16日批准与欧盟的联系国协定,同时还通过了东部某些地区特殊地位法及对东部民间武装成员的赦免法。乌当局此番连续动作剑指何方,这些举措能否为深陷危机的乌克兰带来转机,值得观察。

乌克兰议会当日以绝对多数赞成的投票结果批准了乌克兰与欧盟联系国协定。随后,乌议会在“关于乌克兰的欧洲选择”的声明中称,批准协定是乌克兰按照欧洲的标准和价值观进行全面改革的第一步。“道路虽然艰难,但乌克兰别无选择”。

对此,国防科技大学独联体问题专家杜冰瑜向中新社记者表示,“乌克兰此举在情理之中。乌克兰危机的爆发就源于去年11月乌克兰终止与欧盟签署联系国协定,在乌民众看来,乌当局这是拒绝融入欧洲。”杜冰瑜说,“乌经济社会问题严重,民众把希望寄托在融入欧洲,企望国家按照欧洲标准进行改革,改善经济。

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问题专家郑羽也认为,对于乌克兰来说,当局批准与欧盟签署准成员国协定,一方面是外交政策上的取向,但更重要的是国内发展方式的一种选择。

关于此协定的签署能否如乌当局和民众所愿,为乌克兰经济发展带来利好,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欧亚研究所所长陈玉荣向中新社记者表示,此举对乌克兰经济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但短期来看,对乌经济的影响则弊大于利。

陈玉荣称,同欧盟合作是乌克兰当局长期以来追求的经济发展方向,现在通过立法程序得以批准,的确是具有历史意义的事件。然而,由于乌克兰目前已处于深度危机状态,该协定生效后,乌当局仍面临许多问题和挑战。

陈玉荣说,一方面,乌所需援助资金规模同欧盟的承诺数额相比,存在很大缺口。另一方面,乌选择欧盟的同时,必然会失去俄白哈关税同盟及独联体自贸区市场。由于欧盟标准建立需要大量资金和时间的支撑,乌克兰失去东向市场的同时并未真正打开欧盟市场。但随着协定生效,欧洲商品将大规模倾入,这对乌本国企业势必造成重创,使本已脆弱的乌克兰经济雪上加霜。

乌议会16日当天还通过了“特殊地位法”,赋予东部顿涅茨克和卢甘斯克地区3年的有限自治权。另外,与之配套的“不得迫害和惩罚顿涅茨克州和卢甘斯克州事件参与者法”也得以通过。该法保证对参与顿涅茨克州和卢甘斯克州事件的人不追究刑事和民事责任,但犯有重罪者除外。

这两项法令的通过引起各方强烈反应。乌克兰祖国党领导人、前总理季莫申科称特殊地位法不会给乌克兰带来和平,是“辱性和背叛性”法律。自称“顿涅茨克共和国”副总理的普尔金对此也不买账,声称尽管乌克兰议会通过东部地区自治的法案,但东部“已不再是乌克兰的一部分,与乌克兰没有任何联系”。

对此,杜冰瑜认为,该举动是乌当局对东部和俄罗斯的安抚。杜冰瑜表示,俄罗斯对乌局势具有相当影响力,如果没有俄罗斯的同意,乌局势难以改善。但是,乌当局未必能达到预期目的。

陈玉荣也分析称,乌当局此举“两面不讨好”。该法遭到乌议会、政府内部以及民族主义色彩强烈的政党的坚决反对,同时“示好”东部的效果有限。陈玉荣称,尽管特殊地位法部分满足了东部民间武装的要求,但具有局限性,同其要求有很大差距。

就其积极一面而言,陈玉荣称,该法的通过显示出波罗申科政府为维护国家领土完整所作出的妥协。对于帮助乌克兰走出持续危机状态,实现东部停火,维护国家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确实不失为一个重要进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