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3月15日,我省召开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就做好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副省长陈鸣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韩先平就相关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省财政厅副厅长李桂春从财政角度介绍了相关情况。
会议指出,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责任感。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改革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必然选择,是加快分配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今年2月,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意见》,标志着我省的改革工作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政策,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要实现“四个目标”,即实现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统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企业职工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实现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要坚持“五个原则”,即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解决突出矛盾与保证可持续发展相促进的原则;要做到“五个同步”,即做到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职业年金制度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待遇调整机制与计发办法同步改革、改革在全省范围内同步实施。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推进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上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经办管理、加强宣传引导,迎难而上、勇于担当、扎实工作、履职尽责,确保改革平稳实施,为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省级各单位负责人、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和中央驻黔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州、贵安新区、各县(市、区、特区)政府分管领导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