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菜未验先卖引发隐患 广州增城副区长被问责
广东省纪委通报7起“为官不为”典型问题
文/广州日报记者汤南 通讯员粤纪宣
打了禁用限用农药的蔬菜,未经检验直接就在农产品交易市场对外销售。因为这事,广州市增城区、从化区副区长等16名干部因对农药使用和食品安全监管“为官不为”被问责。
昨日下午,广东省纪委通过官网“南粤清风网”通报了7起“为官不为”典型问题,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
引发食品隐患 副区长被问责
2015年年底,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白江村等地一些种植散户购买禁用限用农药和滥用农药,增城区勤发市场、从化区七星农产品交易市场的蔬菜未经检验直接对外销售,引发食品安全隐患。
广州市增城区农业局、增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石滩镇政府、石滩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和从化区农业局、从化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单位监管不力,对安全隐患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分管农业的增城区副区长江慧雄和时任从化区副区长孙石康被问责,增城区农业局党委书记、局长罗小君和从化区农业局副局长黎均等14名区镇两级农业、食品药品监管单位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调离工作岗位、降职使用以及行政警告、行政记过等处理。
警察办事拖沓 副局长被问责
2015年8月至2016年2月期间,汕尾市群众彭某多次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换证业务,陆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一中队民警彭冬燕、河田派出所户籍民警邓永峰、河田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叶文洁等3人在办证工作中严重拖沓,历时8个多月,造成不良影响。陆河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罗文放、刘志远,县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黄楚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朱锦燃、教导员叶佐应、一中队中队长彭飞跃,河田派出所原负责人陈开冲、现任所长朱少耿被问责;邓永峰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调离岗位处理;彭冬燕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叶文洁受到辞退处理。
门诊楼四年未开 县委常委被问责
潮州市饶平县中医医院门诊大楼为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设项目,立项批准后承诺于2012年3月底前开工建设,计划建设周期30个月,但实际上2016年1月下旬才完成招投标工作,目前尚未开工建设,工程严重滞后。
饶平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卫生计生局、县中医院等部门负责人不正确履职,导致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项目推进缓慢。饶平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雷伟平,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黄俊辉,县发改局局长郑东焕、卫计局局长张志敏、财政局局长麦安之、县中医(华侨)医院院长余家茂等9名领导干部被问责。
卖景区门票强搭保险
物价所所长被调岗
阳江阳春市崆峒岩风景区自2011年8月1日开始收取每张价格26元门票,其中违规强制搭售1元保险费,至2015年10月13日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发现问题时止,共销售门票137622张,每张多收1元,合计多收137622元。
阳春市风景区管理中心副主任、崆峒岩风景区管理所原所长黄庚祥,崆峒岩风景区管理所所长陈松未正确履行职责,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阳春市发改局物价检查所所长梁凤莲受到调离岗位的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