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实施“好花红”农村扶贫小额保险

01.10.2014  15:57

               

本报讯 (记者 黄诚克)9月18日,“好花红”农村扶贫小额保险首次进行理赔,兴仁县屯脚镇鲤鱼村大坝组村民梁定恒因孙女8月19日意外落水死亡,当天获得理赔款2万元。

  “好花红”农村扶贫小额保险是黔西南州与保险机构采用“政府出资+专项扶贫+公司让利+贫困户参与”模式面向农村贫困群众推出的保险产品,是继“新农合”和“新农保”之后该州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的又一创新之举,在于缓解贫困群众因疾病或意外身故造成的家庭困境。今年7月底,“好花红”农村扶贫小额保险在义龙新区顶效镇楼纳村和兴仁县屯脚镇鲤鱼村进行首批试点,由当地政府为村民每人缴纳30元的保险费,两个村共计9434位村民受惠。此外,册亨、望谟也同时成为“好花红”农村扶贫小额保险首批试点县。

  根据《黔西南州农村扶贫小额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该州内建卡列为贫困户对象的人群,将在今年底前实现“好花红”保险全覆盖,每年30元的保险费由财政扶贫资金全额承担,未列为贫困户对象人群,财政资金也将分别给予一定的补贴。到今年底内,全州“好花红”保险覆盖率达到10%,到2016年底,覆盖率将跃升至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