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制定办法 举报吸毒人员有功者可获奖励
27.08.2015 17:42
本文来源: 贵阳新闻网
近日,南明区制定《 毒品违法 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鼓励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的有功人员,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打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
办法(试行)规定,举报可通过书面材料、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公安机关提供发生在南明区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南明区将对举报吸毒,引诱、教唆、欺骗、强迫、容留他人吸毒,贩毒,制造、加工毒品等九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举报人,根据其提供线索的详实准确程度和查获案件的性质、情节和影响程度等,给予相应的现金奖励。如举报吸毒违法行为并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一次查获吸毒人员3人及以下的,每查获吸毒人员1人奖励200元;一次查获吸毒人员4人至9人的,每查获吸毒人员1人奖励500元;一次查获吸毒人员10人及以上奖励5000元。
此外,公安机关将建立举报保密安全保障制度,严格为举报人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将举报人姓名、身份、居住地及举报情况公开或泄露。 (本报记者 彭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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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8.2015 1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