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好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对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卫生计生事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民主参与度,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对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中综合性、前瞻性、战略性较强的部分重大课题,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研究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体课题
(一)国际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趋势、改革动向、最新进展及相关启示研究。主要内容:国际卫生计生事业的发展趋势、改革动向、最新进展及对我国的启示。
(二)我国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研究。主要内容:1.国际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体制机制方面的做法与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2.我国地方在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体制机制方面的积极探索与经验;3.提出“十三五”时期促进我国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思路。
(三)“十三五”时期内外部因素对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影响及应对策略研究。主要内容:1.“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等外部因素对卫生计生服务需求和利用的影响;2.“十三五”时期疾病谱变化、疾病负担等内部因素对卫生计生服务需求和利用的影响;3.“十三五”时期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应对策略;4.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全民健康覆盖下的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战略与发展方式。
(四)“十三五”时期人口态势与计划生育应对策略研究。主要内容:1.“十三五”时期人口态势及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新要求;2.为适应人口态势,计划生育应采取的应对策略。
(五)推动健康产业发展的核心政策研究。主要内容:1.健康产业的内涵、外延,我国健康产业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2.国际健康产业发展的主要模式与成熟经验,以及对我国的启示;3.我国健康产业的发展方向、政策思路和具体措施。
二、申请要求
(一)我国各类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以及其他具备条件的单位均可申请。原则上一个单位只能申请一个课题。
(二)申请单位要组建课题组。课题组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必须是课题研究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
(三)申请单位要如实填写《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重大课题申请书》,于2014年8月20日前通过传真或扫描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国家卫生计生委,并通过电话予以确认。
三、时间安排
(一)2014年8月31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并及时通知承担单位。
(二)2014年9月15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与承担单位签订课题研究委托协议书。
(三)2014年9月30日前,承担单位要完成课题研究大纲,提交国家卫生计生委审查。
(四)2014年12月31日前,承担单位要完成中期研究报告,提交国家卫生计生委审查。
(五)2015年3月31日前,承担单位要完成最终研究报告,提交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评审验收。
四、课题经费
国家卫生计生委给予每个课题适当的经费补助,一般在10万元左右。
联系人: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划与信息司 金玉军、庄宁
联系电话:01068792081、68792156、68792389(传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划与信息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