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度贵州省卫生计生委科学技术基金项目的通知

01.08.2014  13:23

关于申报2014年度贵州省卫生计生委

科学技术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卫生计生委(卫生局)、贵安新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仁怀市、威宁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直属有关单位、各医学院校、各有关医院: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学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卫科教函[2014]182号),为进一步加强我委科学技术基金的规范立项、明确功能定位,适应我省卫生科技工作的需求。现将2014年贵州省卫生计生委科学技术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要求

省卫生计生委科学技术基金要以解决我省医疗卫生工作中科技发展的需求为重点,立项要有针对性和实用性,强化需求导向和应用导向。

二、立项方向与重点

        1、旨在解决危害我省人民群众健康的疾病预防、诊断、治疗中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公益技术等问题的研究;

        2、妇幼卫生工作中急需解决的技术问题;

        3、有较好前景的应用型研究、研究结果可以在工作实践中直接应用的项目;

        三、资助额度

科学技术基金项目分为立项资助和立项不资助二类,资助额度每项不超过4.0万元。获得立项资助项目所在单位按不低于1:1的比例安排资金。

四、申报条件

1.具有重要科学价值或较大的社会效益;

2.学术思想新颖,立题依据充分,研究内容明确,目标具体,拟采取的研究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法可行,并具有创新性;

3具备开展项目研究工作的基本条件,并具有良好的研究团队基础;

4.项目周期一般为2年;

5.项目经费预算合理;

6.项目负责人是我省辖区内医药卫生单位的在职人员;

7.已获原卫生厅立项尚未结题者,不受理申报;项目主持人及参加者在本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能以变换项目负责人等方式重复申报;已获省中医药管理局资助的项目不能以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重复申报。

四、申报时间

2014年8月30日前接受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五、申报程序

1.申请人填写《贵州省卫生计生委科学技术基金项目申请书(2014年版)》(见附件2)。

2.申报项目经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后,各组织单位将A4纸质项目清单(附件1)一份和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三份报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申报的项目清单及项目申请书须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卫计委科教处电子邮箱。

3.省卫生计生委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对合格项目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同行评议,择优立项,对立项项目(含立项资助和立项不资助项目),以文件的形式下发,签署合同,并将申请书返回申请单位和申请者各一份。

六、项目管理

项目日常管理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管理和监督,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评估。获得立项资助的单位按要求配套项目资金,项目配套资金落实情况将作为明年各单位继续申报本基金项目的必备条件。

联  系  人:  陈    莉      吴晓蓉

联系电话:0851—6819421(传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