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要求卫生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

09.09.2014  18:31

四川新闻网9月9日讯(记者 刁明康) 今日,成都市政府官方网站公布了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就成都市2014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主要工作作出安排。

这份《工作安排》在加快推动公立医院改革方面,要求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启动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到2014年底,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在积极推动社会办医方面,要求放宽准入条件。

全成都市县级公立医院全面实施取消药品加成

在推动公立医院改革上,要求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成都市县级公立医院全面实施取消药品加成,推进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启动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提高护理、手术、床位、诊疗和中医服务等项目价格,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降低药品、高值耗材价格和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

同时,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进管办分开,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落实公立医院法人主体地位和用人自主权,完善公立医院院长选拔任用和任期目标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到2014年底,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研究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人事薪酬政策。建立健全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严禁将医务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推动社会办医 实行“非禁即入

在推动社会办医上,要求放宽准入条件拓展社会办医空间,实行“非禁即入”,减少审批环节,公开审批程序和条件,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的规范管理,引导民营医疗机构健康持续发展,推进政府办医院改制试点和国有企业医院改制试点,着力在调整存量、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取得突破,推动境外国外符合资质的医师来成都执业。

同时,优化社会办医政策环境,研究制定社会办医在土地、投融资、财税等方面支持性政策,并向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投向医疗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倾斜,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社会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等平等政策,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放宽对营利性医院的数量、规模、布局以及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的限制。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健全医师多点执业的实施意见,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