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运动会申办试行办法
30.06.2015 13:56
本文来源: 新华
新华网贵州频道6月30日电 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贵州省运动会申办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全省运动会的管理,规范申办程序。
《办法》规定省运会每四年举办一届,会期原则上8-10天(包括开、闭幕式),具体天数由承办单位结合本地情况,合理安排。同时强调举办省运会,应坚持量力而行、量入为出、节俭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压缩运动会规模和经费支出,简化开、闭幕式。
《办法》规定省运会竞赛项目主要在承办地举行,少数项目可根据需要在其他市、州举行,但原则上70%以上的项目和开、闭幕式集中在承办地举行。因场地设施条件有限不能在承办地进行的竞赛项目,承办地应提出解决办法。举办省运会要充分利用现有场馆设施,确需新建的,应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总体规划相结合,不得以筹办省运会名义进行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
《办法》还对申办省运会的市、州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承办省运会的经费来源、省运会有关商标等专有权利进行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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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2015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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