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参加科技部推广中关村试点政策电视电话会议
08.01.2015 19:10
本文来源: 科技厅
自2010年以来,经国务院批准,按照可复制、可推广的基本要求,着力先行先试,在中关村示范区先后开展了“1+6”和“新四条”政策试点,并于2014年对股权激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科技成果处置和收益权改革进行了深化改革。2013年2月和9月,在对政策试点成效进行评估的基础上,经国务院批准,按照分项、分层次、分阶段的原则,对试点政策进行了推广,为科技型企业、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取得积极成效。为进一步扩大先行先试政策受益面,结合前期试点、推广和评估情况,2014年12月3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把6项中关村先行先试政策(加快落实先期已确定推广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非上市中小企业通过股份转让代办系统进行股权融资、扩大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3项政策,以及此次将推开的股权和分红激励、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等3项)推向全国,并在所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和绵阳科技城,推广实施4项先行先试政策(一是给予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股权奖励可在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二是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三是对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转让,参照技术转让给予所得税减免优惠;四是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允许在5年内分期缴纳)。
万钢部长在讲话中指出,国家高新区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取得了巨大成就,国务院领导同志对国家高新区发展高度重视,寄予厚望;在当前经济新常态下,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努力实现提质增效,国家高新区承担着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使命。万钢部长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加快中关村政策推广,进一步推进国家高新区改革发展。一是要加快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先行先试政策推广要求。加强政策宣传,要让高新区内的企业知晓、用好这些政策。加强政策执行,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二是着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要着力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聚焦国家战略目标,集中资源、形成合力。要着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全方位推进产品创新、品牌创新、产业组织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到现代化建设整个进程和各个方面。三是大力优化创新创业生态,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创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同时还要发挥政府的规划和引导作用,紧紧围绕要素、机制、环境三大方面,下功夫、抓落实,建立一个多要素联动、多主体协同的创新创业生态。四是强化辐射带动能力,加强与周边区域的协同创新,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会议结束后,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陈坚厅长(局长)高度重视,要求全厅上下积极行动起来,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安排专人加班整理资料并向全厅干部职工传达,要求全厅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并通过各种渠道收集了中关村、上海张江、武汉东湖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及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的相关政策进行认真学习领会。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结合会议要求,一是积极与贵阳国家高新区对接,将中关村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的相关政策进行认真梳理和归纳,结合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抓好中关村6项先行先试政策的贯彻落实;二是积极与省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就共同落实此次推广的6项政策进行蹉商并拿出具体的贯彻意见;三是协助贵阳市做好贵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申报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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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2015 19: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