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多措并举 助力我省“组组通”公路三年大决战建设
为全力支持我省“组组通”公路三年大决战行动,助推脱贫攻坚.近日,省林业厅下发了《省林业厅关于全力服务保障农村“组组通”公路三年大决战行动的通知》。《通知》明确了多项举措,对我省“组组通”公路建设项目在林地使用等方面给予全方位的服务保障。
一是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简化办事流程,对“组组通”公路建设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在办理林地使用手续时,全部按省级重点项目办理,在省林业厅审核(审批)权限内的,使用林地许可手续,全部依法委托给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办理。同时,明确“组组通”公路建设项目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时,可不必提交《贵州省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所要求的四个叠加图,可根据情况选择以乡(镇)、村或村民组作为项目业主,项目业主提供的材料,凡是符合要求的,各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须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是明确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组组通”公路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要主动提前参与并作好指导服务。项目缴纳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均按有关规定用于所在县的造林绿化等项目。涉及古大珍稀林木的,在项目前期选址阶段应尽量避让,确实不能避让的,须采取就近移植保护措施。项目涉及林木采伐的,在获得林地审核(审批)手续后方可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严禁无证采伐。项目配套设置的采石(砂)场、取土场,可使用与通组公路主体工程相同保护等级的林地,但必须依法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且不得使用Ⅱ级保护林地中的有林地,弃土弃渣场应尽量避开乔木林地。项目办理过程中坚持生态优先,依法办理林地使用手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严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
三是要求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设置工作专班,配置必备办公设备和高素质、业务强的专职人员,同时建立林地审批的信息反馈制度,做到事前事中有指导、事后有监管,为“组组通”公路三年大决战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制度保障、人员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