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培训
2018年10月19日下午,贵州省环境保护厅驻厅纪检组和机关党委在厅机关十二楼会议室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讲培训。厅机关大楼内上班的全体干部职工、评估中心在职在编人员共计110人参加了培训。会议由厅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杨正伟主持,贵州省纪委监委派驻省环保厅纪检监察组组长黄勇主讲。
黄勇书记以“一个需要”、“两个要求”、“三项原则”为基础对《条例》的修订做了全面解读和宣贯。对新《条例》的特点做了重点概括和详细解读,并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等几个方面分析并指出了需要注意的行为事项。最后,黄书记对买卖股票和进行证券投资问题、参加老乡会战友会同学会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范围、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标准等社会高度关切的问题做了定义释疑和范围解读。
杨正伟书记在培训会议总结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二是要严格监管、抓早抓小,三是严于律己、做好表率。
通过本次培训,参加培训的全体干部职工纷纷表示要进一步学习了《条例》的具体内容,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