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自贸片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 助推区内跨境投资和贸易

13.04.2016  20:47

人民网厦门4月13日电(陈遥)13日,记者从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获悉,近日,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发布《关于支持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扩大厦门自贸片区内主体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投融资。

据了解,《通知》在实现厦门自贸片区内个人办理经常项下和直接投资项下的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降低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门槛、便利主体境外人民币发债资金调回使用、鼓励企业境外母公司发债资金用于支持区内企业发展和扩大银行机构境外人民币贷款业务五个方面实现了突破。

据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国版个人跨境人民币业务类型仅限于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项下结算。此次厦门自贸片区版个人跨境人民币业务拓展到全口径经常项目和直接投资项目,是对上海自贸区政策的复制和推广。以后在自贸试验区内工作或居住的境内外个人,在真实合规的前提下,可以在银行办理经常项下和直接投资项下的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明确区内个人对外投资主体地位,便利区内个人自主到境外开展直接投资,便利区内工作或居住的境外个人解决薪酬、赡家款收付等日常问题,吸引更多国际人才参与支持自贸区建设。

根据《通知》,今后区内企业的境外母公司按有关规定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募集资金如果用于集团内设立在自贸区内全资子公司和集团内成员企业借款的,不纳入现行外债管理。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当前境内市场利率相对较低的背景下,此项政策有助于发挥跨国企业集团的联动优势,将境外母公司境内发债的资金留存境内用于支持区内企业经营,将可以吸引更多的境外母公司在区内设立子公司,扩大厦门的总部经济规模。

此外,《通知》还明确鼓励和支持区内银行基于实需和审慎原则向境外机构和境外项目发放人民币贷款,支持区内银行机构进一步扩大信贷支持力度,以金融服务以及人民币“走出去”的方式支持企业在境外的投资建设,服务厦门外向型经济发展。

据悉,下一步,厦门自贸区管委会将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方向,进一步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相关业务备案规程和统计监测体系,引导和推动区内主体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和投融资,力促金融支持厦门自贸片区建设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