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德清县“两多两全”打造省级科技与金融结合示范区
浙江省德清县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和金融助推“三大作用”,全力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示范区建设,初步形成了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开创了一条具有县域特色的科技金融结合之路。2014年,该县被评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省创新型试点城市、省科技与金融结合示范区、省科技成果转化实验区、省技术市场试点建设等称号。
一、建立“多层面”政府引导机制,以有限财政资金放大无限社会资本
以“政金结合、分担风险、企业受益”为突破口,积极发挥政策导向和协调作用,彰显科技与金融结合的倍数放大效应。
一是建立科技信贷引导机制。县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科技信贷引导基金,按照“多贷多存”原则,建立财政性资金存款与中小企业放贷挂钩机制,鼓励创新金融产品、发放科技贷款,促使银行从“惜贷”转变为“多贷”。截止去年底,科技银行向科技企业贷款余额14.3亿元。同时,建立科技金融统筹协调机制,完善政银联动、企业联审、项目联议、风险联评等工作机制,增进科技与金融的良性互动。
二是建立政府资金放大机制。与农商、建设等多家银行共同建立400万元的“风险资金池”,银行配套放大为4000万元规模的信用贷款资金,给予单个企业最高200万元的信用贷款额度,促使政府资金从扶持一家企业变为通过银行扶持一批企业。银行通过直接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制定个性化金融产品与服务,进一步优化科技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去年以来,已为23 家科技企业发放贷款2480万元。
三是建立政府风险补偿机制。出台《科技金融风险补偿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县财政安排3000万元设立科技金融风险补偿基金,用于科技支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科技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提供科技信用贷款、信用担保的补助和补偿。同时,积极争取省级小企业贷款担保风险补偿资金,通过配套补助、税收奖励等方式,间接为担保公司分担风险。2014年,通过政府性资金向银行、担保、小贷等机构补助46万元。
二、建立“全链条”金融扶持机制,以单节点专项资助拓展多阶段连续支持
量身定制金融全链条扶持的“路线图”,引导金融资源向企业集聚、向重点产业集聚、向成果转化集聚。
一是“无偿资助+跟进贷款”,提供试创“开办费”。出台《科技创业种子资金管理办法》,每年安排2000万元重点支持试创期的科技企业。通过以无偿小额资助方式,提供10—50万元启动资金;以微利周转方式,委托银行发放利率下浮30%的50-200万元周转资金;以偿还性使用方式,提供100—300万元的发展资金,银行按种子资金不少于2倍的额度跟进贷款。去年以来,已有 31家科技企业获得创新创业种子资金1940万元。
二是“科技资源+信用贷款”,提供初创“发展基金”。与银行合作推出“项目贷”、“成果贷”等创新产品,围绕科技项目补助资金、成果转化补助资金等科技资源,为初创期企业配套提供信贷资金支持。同时,探索推广科技金融服务券,对当年列入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0—500万元信用授信贷款,列入县“雏鹰计划”企业给予500万元授信贷款和100万元银行基准利率贷款等。2014年,有5家雏鹰企业获得银行基准利率贷款480万元。
三是“财政引投+基金创投”,提供成长“资本积累”。通过公共财政资金引导,充分吸引风险资本联合组建股权投资基金,给予成长期企业创业引导资金,自创业投资股权基金投入后5年内,允许企业可优先回购创业投资股权基金国有股权部分,扶持企业做大做强。目前,已建立由科技新城管委会与中科鑫通创业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共同设立首期1亿元规模“创业投资基金”,由县财政出资注册成立基金规模1亿元的光大金控(德清)创新基金投资公司。
三、建立“多选择”市场聚焦机制,以单一化融资转变为多层次融资
突出政府引导之“手”,推动科技企业赴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促进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相结合,为企业创造多元化、多层次的科技金融环境。
一是突出“同扶持”,鼓励挂牌上市。出台《关于鼓励企业赴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的若干意见》,对企业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新三板挂牌、上市给予100万至1300万元不等奖励。同时,对高新技术企业股改、高新技术项目立项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特别是明确在“新三板”、“新四板”挂牌企业中,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先期介入,带动市场资本进入,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截至目前,仅7家上市企业获得各项财政扶持资金已达3.64亿元。
二是突出“共培育”,推动做大做强。大力实施“131”工程(重点培育100家挂牌上市企业,启动30家股改,力争企业挂牌或上市10家),特别是对挂牌上市培育企业明确科技部门具有优先推荐权,对列入股改培育企业直接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给予10万元主体培育券,让社会资本主动发现、聚焦、选择高新技术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资金“源动力”。截至目前,已有境内外上市企业有7家,“新三板”挂牌企业5家,“四板”挂牌企业44家。
三是突出“互促进”,助推再次创新。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企业获得的融资直接投向科技创新,推进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管理等要素集成。如,我武生物作为2002年引进的“南太湖精英计划”企业,自2014年1月在深交所上市后,企业将融资资金用于建立科技成果评估中心,开展科技成果中试评估,并对优秀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进行投资,有效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四、建立“全领域”机构合作机制,以单方政策支持转变为多方协同创新
通过政金部门多方对接,开拓金融合作领域,建立“政府+银行+保险+担保+社会融资机构”合作模式,推动科技与金融的融合创新、联合创新。
一是与银行机构合作,构建发展“造血库”。与农商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等加强合作,建立科技信贷专营机构,创新开展以信用为基础的贷款业务,积极推广专利质押、股权质押等贷款业务,积极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科技项目资金过桥贷款等扩大企业融资,持续加大服务科技企业力度。去年以来,已为50余家科技型企业累计发放贷款2.1亿元,其中办理专利质押贷款6605万元,办理应收账款质押贷款1800万元。
二是与担保公司合作,构建创业“催化剂”。通过政府支持引导、市场投资主体参与的模式,由科技局牵头出资200万元,吸引12家企业和自然人入股成立全省首家科技担保公司。目前,增资达到5500万元,其中国有资本达到400万元。同时,以“政府+银行+担保”合作模式,政府给予一定风险补偿。2014为科技型企业办理担保业务43笔,担保金额近亿元。
三是与保险公司合作,构建创新“保险箱”。建立“政府+银行+保险”合作机制,开展科技企业专项贷款保证保险、关键研发设备等科技保险、专利保险,政府通过风险补偿、一次性补助、资金补贴等形式,降低银行和保险公司风险,减少企业成本。去年以来,已有1家企业获得保险保证贷款280万元。
四是与社会融资机构合作,构建成长“发动机”。加快发展以小额贷款公司为主的科技信贷专营机构,强化小微企业的投融资服务;加强金融机构与第三方电子商务合作,建立网络贷款专属平台,为科技企业拓展融资渠道;建立科技创业投资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成果转化提供风险投资。截至目前,已有小额贷款公司4家、网络贷款专属平台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