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县严格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相关工作

08.11.2016  19:38
 

  近日,龙里县再次下发《关于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各有关企业切实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落实应急处置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据悉,该通知文件要求各污染物排放企业、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企业均要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同时,编制的应急预案需经过专家现场评审会议通过,连同《风险评估报告》、《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一同报环保局备案。

  应急预案的编制、报备,将有效增强全县防范环境风险能力,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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