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远县五措施遏制和处置农村闲置耕地

08.07.2014  16:32

  近年来,因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农业生产效益低下、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不足等因素影响,农村耕地闲置现象日益突显。为遏制农村耕地闲置形势的进一步发展,并妥善处置闲置耕地,镇远县采取了积极措施加以应对。

  一是强化领导,部门联动。县政府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挂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农业、水利、国土的副县长为副组长,农业、水利、监察、财政、国土、住建等部门及各乡(镇)的主要领导为成员,全力负责抓好全县闲置耕地清理处置工作落实。同时强化部门协调,形成合力,按照“政府牵头、部门参与、上下联动、各司其责”的工作思路,在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和舆论引导等各方面周密安排部署,为清理处置工作全面有序开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是严格排查,摸清底数。按照“不漏一村一户”的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各乡(镇)调查核实,全面调查掌握全县范围内所有闲置耕地的准确状况,并严格按《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规定确认闲置耕地,建立专门工作台帐,做到不遗漏一宗,不误判一地。

  三是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农民种地意识。县各有关部门、各乡(镇)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农广信息平台进行大力宣传,提高农民种地意识,营造节约集约用地的良好氛围。截止7月,共印发宣传资料5万份,发布消息6万余条,新闻广播宣传50余次。

  四是强化监管,合理处置。对清查出的闲置耕地,向全县公示闲置土地信息,按宗地建档案并录入监管系统备案更新,接受社会监督,遏制出现新的闲置土地。同时加快制定完善处置闲置耕地的配套政策措施,强化闲置土地督查机制建设,通过采取依法无偿收回、限期开发、异地置换、挂账收地、退地还耕、协议收购或托管等办法,处置盘活闲置土地。

  五是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通过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基本农田水利和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生产条件;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整合闲置耕地大力发展现代观光农业园区建设,同时提高惠农补贴资金比例等措施,减少耕地撂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