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五要求”进一步加强当前农村消防安全工作

17.07.2014  15:01

  为深刻吸取黎平县“7•6”火灾事故教训,雷山县结合实际“五要求”进一步做好当前雷山县农村消防安全工作。

  一是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清形势,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进一步深化火灾防控措施,确保辖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是要求不折不扣地按照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实施农村消防三年工作计划,力争到2016年全面完成5个农村消防一类重点村寨和2个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六改”、46个农村二、三类重点村寨消防基础设施建设、50户以上木质结构房屋连片村寨电改任务。

  三是要求严格按照农村村寨消防安全检查标准和要求,全面细致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进村入户检查率和督促整改治理率达到两个100%。

  四是要求按照“三贴近、三面向”工作要求,集中力量开展针对性、趣味性强和效果明显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和普及农村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广大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是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值班制度,进一步强化应急值守和备勤,实时检查排查消防器材、设施,组织开展灭火扑救演练,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