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公安局做“四字”文章 强化城区巡逻防控有成效

10.09.2014  16:56
为进一步加对强城区街面治安管控,切实解决好影响民生和群众安全的治安突出问题,锦屏县公安局结合城区实际,从“巡、查、访、督”的角度出发,着力提高街面见警率,强化对易发案地区和时段的治安管控力度。取得了从2013年12月到2014年7月,锦屏城区发案刑事案件比上年同期的少发38起,发案下降20.8%,多发性侵财案件比上年同期少发11起,下降8.1%,抢夺和抢劫案件实现2013年5月至2014年8月“零发案”的成效。

  “”字当头,建设巡逻防控体系

  在城区形成了以6个治安岗亭为中心,辐射周边防控,车巡、步行、便衣蹬守交叉防范,覆盖整个城区的巡逻防控体系,在接到紧急围堵指令后,能够在最短时间到达交通要道路口,迅速组织人员对嫌疑人员或车辆的有效围堵。提高群众见警率和严打、严防、严管、严控威慑力,实现了“白天见警察,晚上亮警灯,路口有警车”,增强群众的安全感。

  “”字为主,流动盘查与定点盘查相结合

  采取流动盘查与定点盘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盘查密度,提高与犯罪分子碰撞率,提升打击现行犯罪的成功率,在巡区高发案复杂地段、路口,对可疑人员进行定点盘查,盘查时要求各车组、各巡组密切配合,严格依法按程度盘查,详细记录被盘查人员的基本信息、盘查情况,并及时核实,查找线索,排除嫌疑。

  “访”字为重,走访巡逻沿线群众

  立足自身工作实际,深入走访巡逻沿线群众,了解基本情况和治安动态,切实关注群众最直接、最迫切的安全需求,积极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对每一起警情,尽最大可能联络回访受害人,对“110”接处警过程中涉及的处警程序、处警效率、执法廉洁、处警满意度等进行电话回访,征求意见和建议,对有疑问的做好法律适用解释以及答疑工作。

  “”字保障,日常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

为使各项警务工作落实到位,采取了合理高效的监督措施,加强街面巡逻防控的勤务检查,避免了防控工作流于形式。采取日常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巡逻工作、盘查情况、执勤状况进行检查、督导,确保巡逻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