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25.08.2015  17:40

 

遵义县是全省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8个试点县之一,该县自2012年启动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以来,以建立健全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机构、明晰公益职能、理顺管理体制、完善保障机制为重点,以抓大放小、明晰产权为抓手,建立起责任明确、管理有效、产权明晰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成功盘活了众多农村水利工程资产,充分调动群众自觉干水利的积极性,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

一、基本情况

遵义县27个乡(镇)共有小型水库、山塘、提水站、机井、50人以上饮水安全水工程、50立方米以上池(窖)、渠道等各类水利工程11190处,其中小(一)型水库18座,小(二)型水库90座,山塘工程2219座,各类供水、提水、排水、拦水、池(窖)等工程8863处。水库工程蓄水总量1.02亿m 3 ,年供水1.3亿m 3 。最早的水库共青湖始建于唐朝末年,距今已有1200年,最新建成的绿竹坝水库于2014年竣工,其余山塘水库大多建于60-70年代。由于工程权属不明、责任不清,有人用、无人管,管护经费投入严重不足,许多老化失修,管理不善,运行不正常,存在安全隐患。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遵义县委下发《中共遵义县委关于成立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县委书记任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同时印发《关于印发遵义县全面深化改革重要举措分工方案2014年工作要点和重大课题调研工作计划的通知》,将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纳入主要改革内容;遵义县政府下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遵义县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县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同时印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改革原则、范围、内容、时间和要求等;县水务局下发《关于成立全县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和《关于成立全县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技术指导工作组的通知》,均由局长任组长,分5组分片指导;乡(镇)人民政府成立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实施小组,由书记或乡(镇)长任组长,负责辖区内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的具体实施;村级成立工作队,由支书或主任任队长,负责辖区内发动群众、调查确权、登记公示、建立台帐、核证颁发和群工协调。

(二)保障有力,管理到位。 一是 从政策制度上提供保障。县人民政府印发《遵义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二是 从资金上提供保障。县级财政安排专项改革资金200万元、各乡(镇)分别投入5万到10万元用于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三是 从技术措施上提供保障。编印了《遵义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培训资料》,并由县水务局抽30人分五组对乡(镇)分片培训指导,开展县级、乡(镇)培训30场,培训技术人员1200余人次。四是从设备上提供保障。县级统一购买30台手持GPS、60个“U盾”证书、30台台式电脑、1台笔记本电脑、1台扫描机、6打印机,各乡(镇)根据需要购置相关设备,从设施设备上提供保障。

(三)强化责任,严格考核。 严肃工作纪律,确保不出问题。 一是 加大对乡(镇)体改工作的考核力度,结合本级财政投入,将体改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资金奖补挂钩,对考核不合格的乡(镇),将不予安排奖补资金。 二是 对省、市、县三级投入资金进行跟踪考核和监督督导,确保资金使用到位、工程管理到位、工程养护到位。 三是 以县委督查局和纪工委开展督查问责方式,按照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签订责任书,形成各司其职,强力推进的有效机制,逐级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严格跟踪问效,切实强化责任制。先后召开县级启动会1场、业务培训会1场、手持GPS培训会1场,技术工作组分赴镇(乡)召开业务培训会27场,县级调度会4场,跟踪督查12次,统一了党员干部的思想,消除了广大群众的疑虑,使改革试点政策家喻户晓,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在县级调度会上部分乡(镇)分管领导作了交流发言和表态发言。对工作不实,推进不力的责任人由乡(镇)党委进行督促通报,甚至撤销相关职务。

三、取得的成效

(一)产权更明晰,主体更明确。 通过改革,全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得到明晰,截止2015年6月30日,已确权的10717件小型工程均颁发了所有权证,发证率达到了100%。以农户自用为主的水利工程,产权属农户所有,实行了“自建、自有、自管”;全县已完成10717件小型水利工程所有权确权,占水普统计数11190件的95.8%;完成10501件小型水利工程使用权确权,占已确所有权工程的98%;完成188座小(一)型水库、小(二)型水库和重点小山塘水权确认,占上报应确权数的100%。根据小型水利工程所有权人性质来分,已确权的10717件小型水利工程,国家所有的450件,占4.2%;集体所有的8287件,占77.3%;农民用水户协会所有的43件,占0.4%;合伙人所有的84件,占0.8%;农户个人所有的1845件,占17.2%;社会投资者或企业的8件,占0.1%。市级初验评定得分为92分,省级验收评定得分为88.14分,顺利通过了市、省两级验收。

(二)管护有创新,投入有保障。 通过改革,遵义县应改小型水利工程11190件,已确定使用权10717件。同时采用合并、整合、承包、租赁、合作等方式进行管理,并签订管护协议,落实安全责任。在改革中通过多种渠道落实人员和维修养护“两项经费”,满足工程运行管理要求。经统计,每年投入“两项经费”632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63.3万元,维修养护经费4064.5万元。由于所有人员未全额纳入财政预算,投入机制未健全。

(三)运行有规范,效益有保障。 通过改革,最大限度促进了小型水利工程效益发挥,总结起来为权属更明细,责任更明确;运行更规范、安全更保障;投入有机制、发展可持续;流转有平台、市场更活跃;群众有盼头、利益有保障;管理更和谐、梦想能实现。如龙坑镇梳池社区长堰山塘,改革前几乎不能蓄水,无任何效益,还存在安全隐患。通过改革,将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并将使用权拍卖,获取资金8万元。使用权人又投入资金20余万元,对该山塘进行整治,实现了蓄水、养殖、安全和环境效益。通过改革,已确权的水利工程运行正常,能充分发挥效益,利益相关方面和群众普遍满意。(王培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