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县:刮起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改革风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明晰产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确保工程安全和效益正常发挥,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为指导,以“明晰产权”为核心,赋权释能,落实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的多种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模式,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改革的目的是从根本上解决长期以来农村小型水利工程重建轻管、产权不明晰、管护经费严重不足等问题,彻底扭转农村小型水利工程老化失修、损坏严重,小型水利资产闲置、效益衰减局面,为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必要支持和保障。
从2014年底,计划开始实行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以来,试点乡镇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过去的小型水利工程闲置、老化、无人监管的问题,现今都有了明确的责任人与经营者,就是所有制问题发生了改变,这种变革势必跟个人的盈利拉上关系。制度一变,肯定有人把这些水利设施当成是自己家里的财产进行保护,如果有问题影响到自己的利益的话,也势必会想尽办法解决,这就解决了水利工程没人管的问题。乡民们都说“以前水管坏了,一直搁置没人修,有时候只有去井边挑水喝,现今体制好了,离不开政府的支持,水利工程也有专门的人负责维修管理,不用担心哪一天就停水,这个水喝着放心”。听着村民们的反馈,让所有工作人员都放心了,笑开了颜,觉得将水利工程的管理以各种形式落实到确定的人身上,权责问题就会变得明确,若是有事故发生的话,责任人便没有任何理由可以推诿责任,相应的,为了避免这么情况的出现,责任人肯定会从各个方面进行考虑,力求避免出现类似的情况,这就解决了水利工程管不好的问题。这次改革真真正正是为老百姓谋福利,让老百姓满意就是政府最大的希望。
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对生活造成重大的影响,特别是乡镇地区,自从实行之后,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设备的维护都得到充足的保障。居民对水的使用权往往会引起一些纠纷,但改革之后,有规矩可依,少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召开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动员大会上,全面启动了我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深化水利改革推进会)
各乡镇的改革工作在县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改革工作。2015年5月底,我县已完成试点乡镇小型水利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计划安排,为了使我县试点乡镇小型水利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顺利开展,明确了分工,落实责任,明确改革工作人员的落实。
我县不断探索水利工程管理经验,积极推行产权制度改革。至今,全部泵站、防洪堤、农村安全饮水、水池、小型水库和山塘采取承包、租赁、托管等不同形式的产权制度改革,目的是为了管理主体得到落实。小型水利工程实现了由“无人管变为有人管,农民有水用”。 (为小型水库产权人颁发证书)
通过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明晰产权关系、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经费,真正把小型水利工程管理责任落到实处的改革工作已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