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梓县四条措施推动煤炭化解过剩产能工作
桐梓县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推进会
8月24日,桐梓县组织召开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推进会。桐梓县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梁辉同志主持会议,县公安局、县国土局、县人社局、县信访局、县供电局、容光镇、九坝镇、尧龙山镇以及容光煤矿、槐子煤矿、双华煤矿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副县长杨登洪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贯彻了国家、省、市有关化解煤炭过剩产能的政策及会议精神,通报了全县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推进情况,深入分析了今年必须关闭的3对煤矿在实施关闭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职能部门和乡镇分别介绍了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推进情况,3家关闭企业就本矿井实施关闭的情况进行了汇报。
会议强调,桐梓县化解煤炭产能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矛盾突出。化解煤炭过剩产能是中央、省、市深化改革,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煤炭产业可持续发展做出的重大决策。
会议要求,一是各部门、各乡镇及各煤矿企业务必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扎实推动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今年我县煤矿关闭任务。二是调整充实县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乡镇、集团公司和煤矿的工作职责。三是各乡镇、各煤炭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分别成立煤矿关闭工作的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县安监局负责此项工作的统筹协调,每周至少召开一次调度会。四是妥善处置3对关闭煤矿存在的问题。对工人工资、社保等问题,人社部门要配合煤矿在本月底前清理完成;对煤矿开采引发的地灾等问题,由国土部门和乡镇牵头组织协调处理;容光煤矿井下设备回撤,必须制定回撤方案,报安监局审批后,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回撤,设备处置资金首先用于解决煤矿欠薪欠费、地灾搬迁处理等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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