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

23.07.2017  13:3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省政府近日下发实施意见。

    该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要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基本消除大班额;学校标准化建设取得显著进展,村小和教学点达到相应要求;城乡师资配置基本均衡,乡村教师待遇稳步提高、岗位吸引力大幅增强,乡村教育质量明显提升,教育脱贫任务全面完成,义务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基本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为实现以上目标任务,《实施意见》提出了13项重点工作:加大城镇学校建设力度、规范农村学校布局调整、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统筹城乡师资配置、改革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完善教育治理体系、深化课程体系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改革控辍保学机制、加强学校卫生及食品安全管理、改革随迁子女就学机制、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全面提高特殊教育普及水平。

    按照实施意见,我省将对学校大班额实行销号管理,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将积极探索教师“县管校聘”,大力推进学校校长、教师定期轮岗交流,通过跨校聘用、学校联盟、对口支援等多种途径,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鼓励退休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将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革招生录取办法,到2020年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记者 陈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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