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多举措”全面推进“营养改善计划”

11.06.2014  12:39

  一是实行“校财局管”报账制度。实现“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分户专帐核算和网上平台报账管理,确保“计划”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并对学校配备的专(兼)职财会人员进行财务管理培训,实行统一的报账模式,强化学校的收支管理、成本核算和票据管理,加强内控监督,并将“计划”资金收支情况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学生、家长、老师和膳食监督委员会的监督。

  二是加强采购监管。通过招投标,实施学生营养餐大宗原材料政府采购。学校采购食品原料一律实行入(出)库登记管理,大宗食品原料采购不用现金支付,每月定期结付,学校每月将采购原材料明细账在学校的校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

  三是加强学校食堂建设。全县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贵州模式,为132所教学点学校建设了简易食堂和添置食堂设备,并新建和改扩建学生食堂10栋,实现了校校有食堂的目标。2012年全部回收了外包的学校食堂,实现了学校食堂自主经营、统一供餐、零利润经营模式。

  四是配齐工勤人员,加强人员培训。2012年按工勤人员与就餐学生人数1:100的比例,招聘了315名公益岗位学校食堂工勤人员,2013年接转在职代课人员127名。在配齐人员的同时,高度重视从业人员能力培训,对新建工勤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卫生等知识培训并办理培训合格证。

  五是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学生食品安全。县教育、食药监督办、工商、质监、安监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走访师生和周边干部群众等方式,2次深入各乡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检查,检查学校86所、发现问题4类、下达整改通知书61份,并要求学校限时整改,保证学生吃到安全卫生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