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县多举措推进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工作
新华网贵州频道5月20日电 今年,为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提升全县学校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迫切需求,黔西县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本县实际和省、市有关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全县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工作。
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坚持优质引领、质量并举原则。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原则。三是坚持试点先行、深化改革原则。
采取“一个模式”。即“1+X”集团办学模式,每个集团由1所优质学校牵头,2所以上学校参与组建。原则上集团内各成员学校法人代表不变、管理体制不变、经济独立核算不变、校名和行政隶属关系不变,保持人、财、物管理独立。集团内学校之间实行管理互通、领导流动、师资共享、研训联动、质量共进、文化共建、项目合作、捆绑考核等。
实行“三个类型”。一是紧密型。集团内部采取总校加校区的紧密型管理,各校区原行政隶属关系变更,校区负责人可由总校提名报教育局备案后任命,教师、管理人员等由总校统一调度安排。二是托管型。集团内部采取托管式管理,即分校保留原校名,增挂集团总校分校校名,分校的教育教学管理由集团总校负责,由总校派员到分校担任行政管理员,安排骨干教师到分校承担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并全面负责分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三是协作型。集团学校内部采取总校加分校的管理模式,各校原行政隶属关系不变。总校选派优秀管理人员和教师到分校支教,双方资源共享、教学互动。
创新“三个机制”。一是创新财政投入机制。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二是创新组织人事管理体制。三是创新教育管理及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完善的集团化办学管理制度,明确集团发展的工作章程、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实现管理标准化、精细化和科学化。
强化“四个保障”。一是强化组织保障。二是强化资金保障。三是强化制度保障。建立教育集团化办学督导评估细则,制订完善教育集团化办学督导评估标准和实施方案。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成立考核小组,每学年年末对各个教育集团进行全面考核。四是强化宣传保障。通过举办集团化办学研讨会、经验交流会和成果展示会,及时总结集团化办学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并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努力营造支持集团化办学和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黔西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