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平县多措并举强化民生特派监督工作

10.09.2014  17:59

    为切实加强对乡村基层组织的执纪监督,推动“纠风惠民三到户”工作落实,更好地保障改善民生、促进同步小康,黄平县纪委监察分局采取多措并举强强化民生特派监督工作,已取得了较好成效。

    各纪工委与所联系乡镇党委主要领导沟通,引导他们将特派监督工作作为强化基层执纪监督、推动基层整体工作、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环境的重要机制来抓,大力支持民生特派工作,同时督促乡镇党委按照“平时管了没有”、“同意查处没有”、“保障办案没有”、“推动整改没有”、漏洞堵塞没有”等“五个有没有”来落实主体责任,党委主要领导的主体责任意识有了明显增强。

    各纪工委在所联系的乡镇、村居的显眼位置张贴、悬挂特派监督投诉举报电话标识,向民生项目资金受益群体发放“民生监督联系卡”,设置 “民生监督直通信箱”等形式来加强民生特派监督工作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民生特派监督工作的知晓率和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营造了民生特派监督浓厚氛围。

    为落实好“事前监督”,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发现并纠正乡镇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求乡镇党委政府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备案制。对乡镇涉及民生资金的“七站八所”已将农村低保、危房改造、退耕还林等10项与群众利益相关的惠民项目向乡镇纪委和民生特派组进行备案;根据备案,加大对“制度十科技”的建设力度,在乡镇和村安装了涉农资金项目电子查询机,进一步方便群众对涉农资金的查询。

    针对群众反映的6个薄弱环节实行“三不开三不发”工作制度。即:惠民政策的资金、物资不备案的项目不开会研究;研究民生项目或资金的会议村民代表不到2/3的不开会评议;研究民生项目或资金的会议纪检干部不到的不开会研究;民生项目或资金不经民主评议的不发;不按要求进行公示的惠民资金不发;公示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及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不签字的惠民资金不发。

    按照“以查带案、以案促查、以查促改和以改促建”的工作思路,整合纪工委(监察分局)、特派组和村级纪检监察干部的力量,重点对分工联系部门和乡镇的关键工作节点开展巡查巡访,对党员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查办,收缴违纪资金;并组织涉案单位的领导对违纪案件的发生进行了全面剖析,针对原因责成以上单位进行整改,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吴 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