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多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14.01.2016  11:07

一是加强对坝区耕地的保护。实行电子视频动态巡查监测,巡查情况及时上报省、州国土部门;

二是严格执行“六个禁止”的规定。2015年全年无坝区建设用地报件;

三是积极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其中2012年前实施项目5个完成验收1个,完成施工正在申请验收3个,申请清算项目1个,2013、2014、2015年分别推进实施项目各1个,目前正按计划组织实施;

四是全面推进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2015年该县涉及进行耕作层剥离利用的建设项目有5个批次,其中城镇建设用地两个批次、工业用地三个批次。用地总面积52.2344公顷,占用耕地10.7998公顷。剥离耕作层面积10.7998公顷,剥离土方量2.16万立方米;利用区面积13.78公顷,利用量1.67万立方米;

五是积极探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

六是加快划定永久基本农田。2015年,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该县完成基本农田划定目标19452.67公顷。同时对车江万亩大坝耕地进行保护规划,划定了坝区基本农田保护范围;

七是大力实施“万亩造田”。积极开展万亩造田资源调查规划工作,调查规划总面积1669.20亩,预计新增耕地1552.2亩。2015年度首批实施造田工程规模348.374亩,计划新增耕地(水田)347.324亩,预算投资1026.41万元,工程已在实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