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县多方位加大水政执法巡查力度
年初至今,为营造良好的水事秩序,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江口县水政监察大队坚持把水事巡查作为水政执法工作的主要措施来抓,切实做到人员巡查到位、制度落实到位、问题处理到位,确保水事违法行为能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把水事违法行为从以往的以事后查处为主,向事前监管转变。
完善制度,狠抓落实。从源头上遏制水事违法行为的发生,把水事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加强和完善执法巡查制度,实行分片包干负责制,随时掌握水事动态,不留死角。
重点区段,严格监管。早发现、早制止、早纠正是水行政执法巡查的重中之重,制止、纠正越早,违法相对人损失越少,执法工作阻力越小,工作效果越明显,越能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将重点取水户、水源地保护区、河道列为巡查重点区域,增加巡查频率,切实将水事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
完善档案,加强监管。为及时掌握巡查情况,建立监管对象档案,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对于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和纠正,使执法工作实现了由事后查处为主,向事前监管的重大转变,大大降低了发案率。
定期巡查,动态覆盖。在加强日常巡查的同时,强化定期巡查。根据不同季节,不同的水事活动方式的特点,强化定期巡查,在全县范围进行地毯式巡查,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做好巡查记录和巡查台帐,对全县水事活动实行有效掌控,使水事违法行为无处可行。
严格考核,奖罚分明。为调动执法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了《水政监察员考核奖惩办法》等一系列水政监察工作制度,规范水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媳迁就。
年初至今,全县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4次,出动车辆16车次,出动执法人员42余人次,立案水事违法案件11起,不仅有效地维护了水法规的尊严,保证了水事秩序稳定、协调、健康、和谐发展,更为水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重要作用。
刘仕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