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实行“五个一律”整顿矿产资源开发专项行动

18.07.2014  17:44

  一是各有关职能部门按各自行政职责一律于2014年7月7日前依法下达相关行政处罚文书;对未按时下达的,要切实追责。

  二是县公安、林业公安及相关职能部门一律于2014年7月12日前将违法开采行为调查处理和处罚结果向专项行动办公室报告,县检察院、法院并提前介入处理。

  三是对违法开采管理中不作为、乱作为的一律调查。各单位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具体抓;由县纪检部门对不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问责。

  四是对违法采矿点违供电和供应炸药的一律查处。各单位各行业不得向违法采矿点供应炸药等采矿物质,不得给予供电,对违法供应的,立即查处;对查处不力的,直接问责。五是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县委县政府督查室配合,对参与、支持和为违法采矿提供帮助的工职人员一律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