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将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县

16.02.2016  17:56

  近日,荔波县出台《荔波县2016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安排意见》,将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县”作为“十三五”开局之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首要目标。

  《意见》要求,要从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宣传、自查自评和查缺补漏、完善指标印证档案材料五个方面,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县”创建工作,各项测评指标在6月底前达标,形成自查自评总结。

  荔波县2015年获命名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县”,基础设施完善程度、主要经济指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程度、各项社会管理机制等已基本达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县测评指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