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将全面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近期,剑河县政府下发《剑河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作出全面安排部署。该县将按照“自然环境生态美、村容寨貌特色美、产业发展生活美、乡风文明和谐美”的要求,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突破口,以治理农村垃圾、污水、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等为重点,全面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一是成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作统筹、组织和协调。二是明确重点整治范围。按照以点带面、连线成片、重点突出、分类整治的要求,重点对高速公路、320国道、城区、园区、景区周边村寨和民族旅游村寨等进行整治。三是明确整治内容、标准及责任。将重点整治生活垃圾。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户外分类清理、村收集处理”等分散和集中无害化处理的运行机制,建立村庄日常保洁和清运制度,使农村保洁常态化。二是清污水。积极规划建设完善村庄排污设施,实现污水合理排放,有条件的村寨合理选择接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统一处理,就地建设小型生物处理设施相对集中处理污水。三是加强绿化美化。引导和发动群众对农村及公共活动空间进行绿化美化,努力打造“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村庄环境。四是加强村庄环境管理。建立农村村庄环境管理长效机制,探索农民参与自主管理村庄环境的有效途径,引导制定群众普遍接受和遵守的村规民约,建立健全村级基础设施自建、自管、自用的维护管理长效机制。五是提出保障措施。要求各部门、各乡镇、县城关社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狠抓落实。将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建立“政府补助、项目整合、农民自助”的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投入机制。将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求宣传典型,曝光问题,鞭策后进,挖掘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新鲜事例,进行广度宣传和深度报道,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将严格考评,强化督查。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评比制度,将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作为各乡镇、县城关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内容,实行效能监察,进行常态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