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2015年5月底各县(市)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进展情况

09.06.2015  20:30

      截止2015年5月底,全州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还有几个县未成立改革领导机构、未出台工作实施方案;16个县(市)中除了雷山县作为部级试点和省级试点县已完成验收外,锦屏县、从江县、榕江县的改革工作推进较快,锦屏县、从江县已完成县级试点区域的调查摸底工作,榕江县已开始全县范围内的调查摸底工作,施秉县改革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较规范。

 

黔东南州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台账表(截止5月底)

县(市)

试点县或非试点县

领导小组成立情况

实施方案批复情况

县级试点工作情况

备注

凯里市

已成立

预计6月中旬批复

 

改革实施方案已提交县政府

丹寨县

已成立

待批复

 

改革实施方案已提交县政府

麻江县

已成立

已批复

 

 

黄平县

州级试点

已成立

已批复

 

 

雷山县

省级试点

 

 

.

部级、省级试点已完成验收

台江县

已成立

已批复

 

 

剑河县

待成立

待批复

 

成立领导小组方案和改革实施方案已提交县政府

三穗县

州级试点

待成立

待批复

 

成立领导小组方案和改革实施方案已提交县政府

岑巩县

州级试点

待成立

待批复

 

成立领导小组方案和改革实施方案已提交县政府

镇远县

待成立

正在编制

 

 

施秉县

待成立

待批复

 

成立领导小组方案和改革实施方案已提交政府预计6月中旬批复

天柱县

待成立

待批复

 

成立领导小组方案和改革实施方案已提交县政府

锦屏县

已成立

已批复

已完成县级试点乡镇的调查摸底

 

黎平县

已成立

待批复

 

改革实施方案需进一步细化后提交政府批复

从江县

已成立

已批复

已完成县级试点3个村的调查摸底并开始发放确权申请表

 

榕江县

已成立

已批复

 

已开始进行全县调查摸底

 

面对今年年底完成3个州级试点县和2017年底完成全州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的工作目标,时间紧、任务重,改革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快。(蒙光宇、曾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