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冈县强化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

07.10.2015  17:12

               

 

贵州省凤冈县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具体措施,明确工作职责,日前专门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的县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民政局,进一步强化全县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 凤冈县明确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和任务: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并落实全县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救助保护与社会关爱服务的重大问题,推进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未成年人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和应用,加强对全县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情况及有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收集和拟订领导小组议题报组长、常务副组长审定,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的筹备、组织和会务工作;督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小组关于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包括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综治办、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卫计局、县扶贫办、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关工委、县三关办等)认真按照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的要求,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全面完成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任务要求,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以及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会商的相关事项。 该县“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研究部署本年度总体工作安排并总结上年度工作,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会议,会议由组长或常务副组长主持,也可委托副组长主持。领导小组会议可根据研究事项所涉内容,邀请其他有关单位(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工作会议。领导小组会议要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分送有关单位并抄报县委、县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有关要求,认真落实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并加强对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的督查落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动研究未成年人关爱救助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全面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