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检察院学习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19.09.2014  23:58

               

本报讯    9月11下午,望谟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国祥组织全院干警召开大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批示精神。

会上,党组成员、常务副检察长黄纬绿全文传达学习了“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转发高检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的通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的批示精神,中央政法委孟建柱书记的批示精神。

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国祥在会上要求全体干警:一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对党忠诚、听党指挥,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执法为民;二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领会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三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检察工作,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全体干警要始终恪守法治精神,尊重司法规律,真正从实体、程序、时效上充分体现严格执法、规范司法的要求,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四要结合当前的司法体制改革,紧密结合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参与创新社会管理,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通讯员    唐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