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检察院质监部门与公安派出所召开联席会议

16.10.2015  12:52

               

 

为加强对公安派出所的监督,结合望谟县各公安派出所之间距离较远,干警集中困难的实际。2015年10月14日,望谟县人民检察院侦监部门到望谟县石屯镇与石屯派出所、打尖派出所召开片区联席座谈会,进一步加强双方之间的信息交流、疑难复杂案件的探讨,确保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质量,减少审查逮捕阶段不捕退查的数量。 会上,石屯派出所负责人、打尖派出所干警就辖区内办理行政、刑事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简要介绍。同时指出,派出所办理的刑事案件较少,在办案程序、证据把握、案件定性等方面有一定的难度,希望检察机关加大提前介入的力度,特别是加强对办案程序、疑难案件取证方式的引导。该院侦监部门负责人表示对派出所办理的刑事案件,将认真做好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并建议派出所在办案过程中规范讯(询)问、现场勘查、辨认等取证方法。发生刑事案件后,需要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的,及时与侦监部门联系。 该院分管侦查监督工作的副检察长梁大黻听取双方的交流发言后,提出以下几点建议:第一,派出所在办理行政、刑事案件的过程中一定要确保办案程序合法,保障涉案人员的合法权利,做到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第二,认真做好重特大案件的现场保护工作,不得擅自进入中心现场;第三,对行政区划的调整造成群众户籍地和行政区划不一致的问题,建议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反应,尽可能方便群众。 会上,双方还就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及正在办理的李某、蔡某被伤害案、黄某涉嫌信用卡诈骗案等刑事案件和一些治安案件进行了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