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县煤安局组织学习《遵义市煤矿瓦斯治理十条规定》

22.04.2015  09:59

  


遵义县煤安局组织学习《遵义市煤矿瓦斯治理十条规定

  4月20日,根据工作要求,县煤安局组织涉煤科室人员学习《遵义市煤矿瓦斯治理十条规定》。县安监局总工程师刘朝松对《规定》进行了全文传达,并作强调。

  刘朝松强调:为深化辖区煤矿瓦斯治理,切实提升瓦斯防治水平,实现零超限、零爆炸、零燃烧、零窒息、零突出的瓦斯防治目标,有效防范瓦斯事故,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认真学习领会《遵义市煤矿瓦斯治理十条规定》内容,并贯彻落实。

  2、立即将《规定》转发到各涉煤镇(乡)及煤矿企业,要求煤矿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学习贯彻。

  3、强化瓦斯防治基础工作和现场管理。一是督促煤矿企业进一步健全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机构,完善“瓦斯” 治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组织对矿井瓦斯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瓦斯治理工作责任制,制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切实做到领导、组织、队伍、预案和物料五落实;二是严查煤矿瓦斯超限,督促煤矿严格、认真执行瓦斯治理等相关规章制度,做到瓦斯超限立即撤人,对未立即撤人的煤矿实行高限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遵义县安监局 冯光睿)

责编:安监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