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县环保局多措落实全省第三次项目观摩会省委书记和省长讲话精神
一是始终坚持把服务重点项目建设作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大事来抓,对于满足环保准入条件的,涉及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等有利于保增长、促民生的重点建设项目,开通“绿色通道”,提前介入,推动项目尽快审批、开工,并积极主动地对全县的重点建设项目进行跟踪服务。同时认真贯彻《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和 “三同时”执行率均需达到100%。严格按照“事前介入、事中指导、事后监督”环评工作机制,从源头上把好关,防止新的污染源产生。把好环境准入关。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防治措施到位的项目、“惠民、利民、便民”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动跟踪服务,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业指导意见和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把好项目选址关。审批前对每一个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对不符合防护距离要求、改变房屋用途、工业企业原址污染场地未开展风险评估和治理修复的,一律不予审批;把好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关。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确定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决不降低评价等级;把好环保措施关。积极引导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新工艺,对污染治理措施不具体、不匹配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把好污染总量控制指标关。对污染总量控制指标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把好公众参与关。加强对环评机构开展环评公示和公众参与调查的核查,建设项目审批前进行网上公示,对可能给环境或给周边群众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组织召开听证会、座谈会听取公众和利害关系人意见。
二是抓好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与监管。加强对龙里县污水处理厂二期、中铁生态村(巫山风情小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龙里县双龙物流园污水处理工程、龙里县醒狮镇污水处理工程和龙里县高新技术产业园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运行情况进行监管,确保污水处理厂运转正常,实现污水达标排放;加大生产废水排放企业的治理力度,督促企业对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升级,实现污水达标排放。
三是抓好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与升级改造。在抓好龙里县摆省煤矿、龙里县摆省乡栎木山煤矿污水治理项目,华润雪花啤酒(黔南)有限公司污水治理升级改造项目,龙里红狮水泥有限公司低氮燃烧+余热发电改造、一期尾气脱硝工程项目,贵州丰盛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大型沼气工程等重点污染治理项目的基础上;该局将对龙里红狮水泥有限公司二期尾气脱硝工程、贵州丰盛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二期大型沼气工程、工业燃煤锅炉煤改气工程等项目进行监督实施和及时验收并投入使用。
四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推广农村生活垃圾“户收集-村转运-镇处理“管理模式,逐步实现农村环保处理设施全覆盖。解决农村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及污水收集处置,逐步解决垃圾及其渗滤液对周围良田和河流的污染,改变农村生活陋习,培养村民讲卫生、讲文明的良好习惯。2015年该局组织申请的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已获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2265万元。2016年,该局将组织实施完成该县53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水源地保护工作。
五是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大燃煤锅炉整治力度。按照《龙里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计划》和《龙里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锅炉“煤改气”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燃煤锅炉的监管,同时,严格建设项目审批,对新建燃煤小锅炉一律不予审批,基本淘汰燃煤明火炉灶。对华润雪花、华安堂、龙缘盛豆业燃气锅炉运行情况加强监管。推动其余企业及时落实燃气锅炉项目的改造,力争在2015年年底前全部完成;开展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责令县内10家加油站及10辆油罐车业主单位限期完成所属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工作,完成油气污染治理设施的安装,实现第四阶段标准车用汽、柴油;强化城市扬尘污染控制,制定《龙里县工程建设工地和道路交通扬尘管理措施办法》,开展县城周边采石场专项治理工作,对环保对不达标的砂石场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停止供应火工产品和供电。监督企业对破碎机、砂机、振动筛、传送带及装车场地进行全封闭改造,在全封闭的厂房内安装水喷防尘装置,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对生产场地和运输道路定时洒水。对采矿许可证到期的采矿企业,联合由工信、安监、供电等部门联合采取切断生产用电予以关闭,有效控制县城的粉尘污染;开展餐饮行业油烟治理,采取原有餐饮店实行逐步推行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安装、新建餐饮店强制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的措施,有效控制餐饮行业油烟对大气的污染。
六是抓好环境保护项目的融资工作。该局积极推动的融资项目有3个。一是猴子沟饮用水源地生态修复,总投资8060万元,其中申请资金6448万元,自筹资金1612万元;二是湾滩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总投资3400万元,其中申请资金2720万元,自筹资金680万元;三是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总投资8400万元,其中申请资金6720万元,自筹资金1680万元。其中湾滩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子项目摆省煤矿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已申请到项目资金370万元。
七是加大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按照《龙里县网格化监察工作方案》和《环境监察工作要点》的要求,做好环境保护检查工作,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处理;继续开展“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厉处罚;对拒不改正的,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按照龙里县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的要求,加强部门协作能力,对该局查获涉嫌犯罪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曝光违法排污典型。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畅通公众信息表达渠道,及时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邀请县电视台对环境执法过程进行跟踪拍摄,曝光违法排污典型,使企业违法排污、破坏环境的行为,受到应有的惩罚和社会的谴责,起到警示作用,震慑一批环境违法企业。
九加大整治督促力度。督促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进行整治,绝不姑息迁就。及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实施复查,确保整治到位,外排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拒不整治或整治不到位的依法报请县人民政府关停或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