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环保局强化对豪乡矿区环境监管

08.09.2015  18:46
 

      为防止豪乡矿区及下游非法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生产废水和废渣,保障豪乡矿区环境质量安全,天柱县环境保护局加大排查巡查力度,强化对矿区环境监管。

      一是明确监管范围。监督各生产组的废水排放及废渣、废矿的储存堆放、矿石重选点、废沙球磨点、化学选金点、废沙浮选点等非法生产经营者废水、废渣排放及处理处置等情况。

      二是落实监管办法。做好矿区生产车间的监管,发现偷排、漏排、直排的,一律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做好重选点、废沙球磨点、化学选金点等的排查,对废水不能循环使用或不能达标排放,废渣不能有序堆放的,对实施者进行教育,教育无效的一律重罚。

      三是科学安排监管时间。从即日起至豪乡矿区污染防治设施建成投入运行并通过验收合格和违法排污者终止排污,重点监管违法排污多发易发时间。

      四是严格执行监管纪律。实行轮流值班监管制,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无条件服从安排,因故不能参加监管须调整的,经局领导同意后方可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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