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县级公立医院改革:2017实现“大病不出县”

28.10.2015  10:11

    “本月底前,各县(市)人民政府出台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取消药品加成;到2017年,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实现大病不出县目标……”针对一边是三甲医院人满为患,另一边则是基层医疗机构门庭冷落的现状,27日,贵州省政府办公厅传来好消息,《贵州省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正式印发。

    如何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构建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势在必行。该“方案”给出了一系列振奋人心的改革目标。即:2015年,(1)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10月底前各县(市)人民政府出台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取消药品加成。(2)实施公立医院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3)建立补偿机制。(4)启动医疗服务价格调整。(5)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和经营管理权。(6)组建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制定并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7)编制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8)完善县级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制度。(9)全面启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10)强化监管,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11)探索建立由政府向公立医院选派总会计师制度。

    到2017年,(1)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2)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实现大病不出县目标。(3)建立落实县级人民政府财政投入保障制度。(4)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取得实质性成效。(5)合理核定县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6)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7)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8)县域内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形成。

     优化县域医疗资源配置

     亮点:40万人口县级医院按三级医院标准进行规划和建设

    该“方案”提出:县级公立医院主要承担县域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训指导,开展传染病防控等公共卫生服务、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是举办县级公立医院的主体,每个县(市)要办好1所县(市)人民医院和1所县(市)中医类医院,4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人民医院(含中医医院)按三级医院标准进行规划和建设。

    严禁县级公立医院自行举债建设和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鼓励县级公立医院使用国产设备和器械。

    落实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办医政策,尤其是放宽社会资本办医准入范围,并支持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提升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