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发改系统“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完成
9月上旬,遵义市发改委牵头组织对全市(除仁怀市)的13个县(市、区)发改局和新蒲新区经发处进行“六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本次验收采取小循环的方式分四组进行,检查组由市发改委相关科室负责人带队,组员为各查县(市、区)发改局负责法规工作的人员。验收采取听取汇报、查验档案资料等方式。
遵义市发改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呈现以下特点:一是领导重视,明确专门股室抓普法工作。由于各县(市、区)发改局受机构编制限制,虽然没有专门的内设机构,但各地均安排局办公室负责普法专项工作,落实了具体人员和专项经费,解决了有人和有钱开展普法工作的问题。二是工作安排到位、措施有力。各县(市、区)发改局根据当地法制办的规定,均制定了“六五”普法总体规划、年度学法用法工作计划,做到了年初有计划、工作有落实,年终有总结。三是加强法治宣传和学习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各县(市、区)发改局通过法治讲座、举办培训班、自学法治手册、上街设宣传服务台、建立法规工作QQ群和开辟门户网站等形式,加大法治宣传培训力度,提高了发改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同时也向社会各届宣传与发改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四是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各县(市、区)发改局按照当地法治办的要求,制定了法治机关建设工作方案,完成了行政权力的清理工作,制定并规定相关的审批流程。通过完善内部各项工作制度,各地依法行政的意识得到提高,效能建设工作得到加强。五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预防法律风险。各县(市、区)发改局充分发挥法治机构的法律顾问作用,均外聘了法律顾问,为重大改革、重大决策等事项进行法律论证,没有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通过此次检查验收,对各县(市、区)发改局的普法依法行政工作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特别是在交叉检查方式上使检查组人员得到了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相互提高的目的,将为谋划好遵义市发改系统“七五”普法工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