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召开规范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工作会

27.01.2015  12:18

        近日,省民政厅召集贵州省老年人体育协会、贵州省布依学会等67家全省性社会团体,召开了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工作会议。
        会议传达了中央、省委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有关精神,要求充分认识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到明确规范的对象和范围、所兼任社会团体的职务、允许兼职的情形、清理的程序和时间要求。
    会议强调,离(退)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履行社会团体内部程序后,方可兼职。确因工作需要,本人又无其他兼职,且所兼职社会团体的业务与原工作业务或特长相关的,经批准可兼任1个社会团体职务,且兼职不超过两届,任职年龄为70周岁。
        会议要求,1月底前完成中央管理的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清理规范工作。